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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籍华人驾车撞人逃逸 伤者倒地被的士碾死

2017年02月26日 14:39:30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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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广东出租车司机压死行人 真正凶手却是新加坡司机

  今天,小编有个很奇葩的故事说给大家听。一名出租车司机压死人,交警却把另一名新加坡司机拉出来对这条人命负主要责任!是因为新加坡司机干扰了出租车司机导致事故发生?不是。出租车司机压死人的时候,那位新加坡司机根本就不在事故现场!

  中山的哥压死趴在路上的行人

  1986年出生的贾某是广东中山市一名出租车司机,今年2月1日正月初五,他驾驶粤T3××97号出租车在中山市东区博爱医院附近搭载3名乘客到拱北口岸,在行驶至明珠路二城广场路段时,发生了一起他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故。

  从贾某出租车后方一辆车提供的行车记录仪上看到,当贾某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以大约60km/h的速度行驶,突然出租车猛烈地颤动了一下,一个趴在地上的人出现在出租车后方,行驶在出租车后方的车辆迅速向左打方向,绕过了趴在地上的行人。

  随后,出租车司机和乘客貌似发现不对劲,便慢慢停下车。从出租车内提供的监控视频看到,司机贾某在碾压行人后一脸迷惑,并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撞到人了。从监控视频中可以听到,贾某恐惧地说:“人!是人!他当时是趴在地上的! 惨了惨了,报警报警。”贾某马上停下车打电话报警。

  事后贾某交代,当时在事发路段发现路上有一堆像衣服的物体,而这衣服感觉是黑色的,与路面颜色相近,自己就开了过去,在压到行人的时候感觉车上有剧烈的晃动,车底也有响声,自己在距离物体100米左右停车,随后下车走到事故现场,发现是一个中年男子趴在机动车道上。

  交警在调查后得知死者为邱某,今年47岁,湖南人。交警联系到邱某湖南的家人前来处理事故后续事宜。经法医鉴定,死者是因碾压导致身亡。

  虽然是起悲剧,但从事故处理的角度看,这起事故并不复杂,定责也不难。当然,故事并不会如此简单。因为无论这名中山的哥还是这名死者,他们都不是本案的主人公。就好像你读《倚天屠龙记》,一开始会觉得男一号是张翠山,可到后来才发现根本不是。

  事故中发现其他蛛丝马迹

  交警在事故勘查中突然有个疑问,这个人干嘛趴在地上?趴在地上之前发生过啥事呢?交警经过细致观察发现,行人身上的伤痕似乎并不仅仅是这辆中山出租车碾压所致,办案民警顿时心生疑窦。

  很快有了新线索,在案发现场,交警还接到了另外一宗报警,是一名路人。据他的陈词,有一名行人被一辆白色小车撞倒在地。

  原来是案中案。交警像神探狄仁杰一样,脑海中迅速闪过一幅画面:这名行人之所以趴在路上并不是没来由,而是他先行遭到一次撞击后躺倒,肇事车辆逃逸,后被中山出租车二次碾压致死。可是上哪里去找这辆肇事逃逸车呢?附近并没有监控。不过这没有难倒交警,因为这个地方离巴士站并不远,附近不断有公交车经过,公交车上都有行车记录仪,会不会有新发现?

  终于,通过调取公交车上的行车记录仪,交警还原了当初第一次事故的全貌。

  一段跨国爱情,一起惊心事故

  故事主人公叶某是一名新加坡籍华人,祖籍福建,今年43岁,他的祖辈下南洋定居新加坡,他与父亲都在新加坡长大。那么一个新加坡人怎么就跟珠海扯上关系呢?因为爱情。

  叶某的女朋友苏某今年35岁,是福建人,如今在坦洲十四村居住,在珠海香洲明珠商业街经营水果铺。前些年,苏某到新加坡务工,与叶某相识,然后他们很快就fall in love,两人决定在今年3月份领结婚证。

  今年2月1日是正月初五,当天晚上9点左右,苏某在家做饭,叶某和苏某的妹夫陈某等人喝酒打牌。到时间吃饭了,他们要去明珠商业街的铺头接两个妹妹回家,但是当时唯一有驾驶证的陈某喝了酒不能开车,叶某说他在新加坡有驾驶证,于是开车去接妹妹回家。

  叶某驾驶苏某的粤CS××67号小车从十四村兰亭序小区开往明珠商业街。叶某驾车沿鞍莲路西往东方向右转进入明珠路,当他由北往南行驶至明珠中巴士站路段时,一名行人从西侧的缺口横穿马路,幸运地躲过了车流,到达了路东侧绿化带。而另一名行人紧跟着出现在西侧缺口处,一路小跑冲到中间车道。

  命运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也许叶某出门早几秒钟或者晚几秒钟,就是完全不同的命运。就在这时,恰逢叶某驾驶的小车经过,从一辆公交车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中可以看到,在叶某驾驶的小车和穿行马路的行人在相距大约二三十米距离的情况下,路人从西侧缺口小跑进入马路,在慢跑到右侧数起第二条车道时稍有犹豫,但是停顿不到1秒的时间,就继续往前小跑横穿马路。而此时叶某也没有停车,而是采取鸣笛的方式寄希望于行人能停下来让他先过。

  两人都想着“让我先过”,想到一块去了,也撞到一块去了。在距离行人还有大约两三米距离的时候,叶某发现行人并没有停下,叶某当时迅速踩了刹车,并向左打方向避让。但是当时距离过于接近,为时已晚,行人还是撞到了叶某车的右前方应声倒地。

  随着“嘣”的一声,叶某的心也吊到了嗓子眼上,从视频中看到,叶某在撞人之后在原地缓行了2秒钟左右,周边的司机和路人都以为他会停下车叫救护车和报警,叶某突然踩下油门,向右转窜进一条小路急速驶离现场。不仅后方的公交车行车记录仪记下了这一切,附近一名路人也亲眼目睹了这一切,如前文所述报了警。

  逃离现场后,叶某马上把车开回家,告诉女朋友苏某和家人自己撞了人,不知道怎么办,很害怕,因为自己没有中国的驾驶证。苏某就问他伤者伤情如何?现在车在哪里?叶某说应该不会很严重,车自己开回来了。苏某马上让叶某、哥哥苏某华以及妹夫陈某去现场看看情况。他们到达现场后,看到交警在处理,叶某心中害怕,但受过的教育告诉他,责任不能推,于是大步走向交警,承认当时是自己开车撞的人,并坦白交代了事故发生的全过程,至此事故事实真相大白。

  事故定责引人深思

  事情搞清楚了,下面就是责任认定了。

  交警经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证实:叶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未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驾车逃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及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根据《刑法》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将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行人邱某在附近有地下行人过街设施的路段横穿道路,没有从过街设施通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贾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分别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大家可能会问,法医不是鉴定出来死者是因为碾压致死的么?为什么出租车司机不是负主要责任。

  关键就在于,

  叶某选择了逃逸,

  而不是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叶某如果在事发后停下车保护现场,第一时间叫救护车,那么被撞的行人就会免于二次伤害。那么整个事件的性质仅为一般交通事故和无证驾驶,因为叶某并未饮酒驾车,所以对他的处罚可能就只是行政拘留15天,罚款1500元,并且对伤者进行一定程度的赔偿。考虑到叶某在新加坡有驾驶证,而且行人的行为本身违反了交通规则,所以即使叶某驾车撞了人,但只要不逃逸,都可能酌情从轻处罚,被撞的行人也可能会在妥当的处置下保全性命。

  但很不幸,叶某选择了逃逸,导致被撞行人遭受二次伤害致死,叶某的性质也就触犯了《刑法》,赔偿给死者家属的金额也需要大约几十万,接下来就是等待法院的判决。

  再来说说出租车司机贾某,由于贾某当时并未饮酒驾驶,也未超速行驶,因为疏忽而导致碾压事故,那么他的性质就属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未注意观察路面情况,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与行人分别承担次要责任,也就是说,贾某只需要负一定赔偿,而保险公司也会对此事故进行理赔。

  所以小编在这里再次提醒那些事故后想逃逸的司机,你把人撞倒逃了,后面根本就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事,而且这些发生的事都会算到你头上!想清楚了么?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