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道是虎毒不食子,一对狠心的父母却以5万元卖掉了自己年仅1岁5个月的亲生儿子,换来家具、电器和手机。所幸在2月20日,孩子被卖4天后,广州白云警方经过28小时的连续作战,成功解救被卖的幼儿。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
谢某与妻子江某都是广州市白云区太和人,已经有两个孩子,日子本就过得紧巴巴的,这政策以外的第三个孩子属于超生,为此江某经常向朋友杨某(女,广东梅州人)倒苦水,向其透露不想要老幺。这让杨某想起自己的表弟张某与妻子何某未生育,打算抱养个小孩。江某听闻,回家便与丈夫谢某商量,要将老幺卖给张某夫妻。
经过杨某的介绍,2月16日晚,谢某夫妻以5万元的价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将自己年仅1岁5个月的亲生儿子卖给了张某夫妻。
卖掉亲儿换手机电器
亲手卖掉亲生儿子后,江某不久便产生了悔意,想要寻回孩子。然而,当她联系杨某时,杨某要求其退还5万元并付5千元劳务费。殊不知,谢某夫妻卖儿的5万元早已花费在购置家具、电器及手机上。为“赎回”儿子,夫妻俩到处凑钱,最后东窗事发,遭到家人的谴责。
2月19日约11时,江某来到白云区公安分局太和派出所报警,称要找回被自己卖掉的儿子。白云警方接报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案件开展侦查。经过28小时的连续作战,2月20日15时许,专案组民警在太和某小区抓获涉嫌拐卖儿童的张某夫妻两人,成功解救被拐卖的谢某(男,1岁5个月)。与此同时,狠心卖掉亲儿的谢某夫妻两人也被白云警方控制。
20日18时许,介绍人杨某到太和派出所投案。目前,谢某夫妻、杨某及张某夫妻均被白云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示
卖掉亲生子女也是犯罪
出卖亲生孩子,明知他人贩卖儿童介绍、提供资金、帮忙照料均是犯罪。根据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之规定:“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