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省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前些年,孟玲芬等恶势力团伙横行乡里、肆意妄为,使当地村民的合法权益屡遭侵害。
2016年8月17日,定州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7项罪名,一审判处孟玲芬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同年11月10日,河北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孟玲芬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现在村民的生活环境明显改善了。”泉邱二村的很多村民告诉记者。
据了解,2012年,孟玲芬指示他人采取威胁、逼迫等非法手段,当选村主任,并安排多位亲戚担任村干部。此后,她以权谋私、欺压村民,“说的话没人敢不听、要的钱没人敢不给、决定的事没人敢不从……”当地村民对“村霸”孟玲芬深恶痛绝。
“只要到了她那里,生孩子要罚款,死人要罚款,结婚要罚款,盖房也要罚款,乱罚款是孟玲芬主持村务的‘撒手锏’。”有村民告诉记者。村民王某某家有个瘫痪妹妹,本就经济拮据的他因生三胎被罚3.5万元,后又被以各种名义罚款几千元,一家苦不堪言;有的村民在生孩子当天,就接到孟玲芬“你家的电已经被掐了,赶紧回来交罚款”的通知;村里谁家死了人要罚款2000元,有的还没断气就被催要……
据村民介绍,孟玲芬长期利用职务之便,将大辛庄镇泉邱三村村民俎增良、孟振学预租本村50亩承包地的定金7万元据为己有;从大辛庄镇财政所领取拨付给本村使用的乡村公路田路分家补助款16405.2元,也被她据为己有……她还霸占村卫生室做配货站,公然宣称“凡是到她家配货的车,随便在什么地方装都行,在别人家配货的只能在货场装,否则罚款”。后孟玲芬多次以不在货场装车为由,将有关车辆扣压到村委,并索要罚款。
记者了解到,孟玲芬还把村委会的大喇叭安装到自己家,大喇叭一天三骂,播放“我就是关二爷,泉邱二村就是我的,你们谁也别想逃出我的手掌心。如果不服,砍你家树,割你家大棚”等内容,以此树立自己的“权威”,甚至催要各种钱款也用喇叭吆喝,交晚了就涨价,再晚了断水断电。
孟玲芬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治安状况,严重侵害了村民合法权益。2015年8月有关媒体曝光后,定州市政法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将孟玲芬等人刑事拘留,并移交检察机关。记者发现当地检察机关对孟玲芬指控的犯罪事实达15项之多,一审判决书近5万字。目前除孟玲芬外,其他同案犯也受到法律惩处。
[责任编辑: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