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至10月,7个月时间,一男子连续盗窃17辆轿车,并通过他人销赃,涉案金额达50余万元。近日,经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姜永舵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六个月;帮他销赃的韩传刚因盗窃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为姜永舵偷车提供帮助的谢某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7名购买赃车的人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受到刑事制裁;另有一人试图“黑吃黑”,也因抢夺罪获刑。
偷车成了“职业”
姜永舵虽然年仅27岁,却已因盗窃罪两次受到刑事处罚。服刑结束后,他想起狱友说的“偷车容易、花钱痛快,只要胆够大”,他的手又痒起来。2015年4月10日凌晨,姜永舵来到寒亭区一开放式小区。“这种小区管理不严格,不会安装监控,车也是随意停在楼下,方便行动。”很快,一辆停放在花坛边的瑞纳轿车进入他的视线。
姜永舵的作案工具很简单,包括梅花螺丝刀、手电筒、口罩、手套等。夜黑天冷好下手,仅用两三分钟,他就把车打着火开走。因为害怕被车主跟踪,姜永舵逃离现场后就将车牌摘下来,并拆掉车上的GPS定位器。就这样,车主尚未察觉,姜永舵早已驾车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有了第一次的作案经验,姜永舵立刻着手准备第二次作案。4月17日凌晨,仅仅一周后,他来到潍坊昌邑一小区偷窃。他自觉偷盗经验丰富,自认为作案不留痕迹,越发猖狂,每隔几天就出去偷车,次次得手。他甚至在去青岛游玩途中,还伺机偷了一辆轿车。偷车,逐渐成了他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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