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岁的老人因胃病到村里的小诊所就医,没想到引发急性心肌梗死身亡。经鉴定,诊所张某的非法行医行为对老人的死亡需承担一半责任。昨天上午记者获悉,鉴于张某赔偿3万元并获得谅解,顺义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
女子张某,现年30岁。经法院查明,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本市顺义区高丽营某村租房开办非法诊所。2015年11月1日下午5点,62岁的男子张某某到该诊所就诊。张某在对他所患疾病无明确诊断的情况下,盲目进行输液治疗,输液使用药物盐水和头孢曲松钠。
输液过程中,老人出现不良反应。张某又盲目为他注射副肾素,后将对方送往医院,而张某某到达医院时已死亡。经鉴定,张某某符合因患急性心肌梗死导致心功能衰竭而死亡,其死亡与张某的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建议双方负同等责任。事发后,张某家属赔偿了被害人家属3万元,且张某获得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已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故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综上,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000元。(记者郑羽佳)
[责任编辑:齐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