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人民网评:北京“活鱼下架”,当以更充分回应安定人心
11月23日,一则北京各大超市下架活鱼的消息,瞬间惊动了朋友圈。有人证实,这几天的确在超市看不到有活鱼出售了。很快,一些微信群里就出现各种议论和猜测:“提醒一下,北京的同学最近不要吃鱼了。”
一般来说,无论在超市还是露天市场,经营者在商言商,不可能有生意不做,集体下架活鱼,一定是遇到了什么问题,或是听到了什么风声。那活鱼到底有没有问题?如果没有问题,诸多超市为何“不约而同”地集体下架?
职能部门很快发声了。针对传言,北京市食药监局昨天回应,网传北京市水体污染导致淡水鱼污染的传闻不可信,部分超市停售淡水活鱼属于企业自主行为,北京从未统一下达停止销售淡水活鱼的通知。但这种说法仍未完全打消公众疑虑,既然没有污染问题,那活鱼经营者闻风而动,这个“风”来自何方?难道是有其他质量或安全问题?
必须意识到,随着社交工具不断普及,信息传播速度不是一传十十传百,而是“病毒式”传播。在传播过程中,一旦有人添油加醋,则可能出现消息失真或者变形,加重大众疑虑。同样应该看到,在这个传播过程中,除了社交工具的自我净化功能,以及传播者多加思忖,更需要权威部门及时发声、充分释疑解惑。
作为北京市食药监局,从自身职能来讲,已经做出了该有的表态。但百姓心中还有不少隐忧急需得到解答。比如,大家感受到的并非“部分超市停售”,而是“基本全部停售”;寒冷冬日里,为何农贸市场依然在卖,而购物环境更好的超市却停售?“企业自主行为”的原因何在,是今后在超市里都买不到活鱼了吗?诸如此类的信息不对称,应该由其他或者更综合的部门出面进一步充分解释清楚,用带有逻辑的证据,和更加翔实全面的信息,瓦解不实之言,廓清公众猜疑。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明确要求,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市场预期和突发公共事件等重点事项,要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快速反应,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有关地方和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主动发声。从中不难发现,回应舆论事件一是要快,二是要权威充分披露信息,三是要有负责人出面。
据悉,北京市水产品抽检合格率常年达9成以上,无论批发市场还是相关超市都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即使这样,此次事件已经,并正在继续考验政府部门的突发事件应对和舆情应对能力。但愿“活鱼下架”事件能进一步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在信息公开方面更科学,也期待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制度更有效,让民众可以无忧地想吃就能吃到安全放心的活鱼。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