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时户口跟了奶奶,父母离异后,5岁的男童乐乐(化名)随母亲生活。因没有户口导致上学办手续等受阻,乐乐将奶奶诉至法院,要求返还自己户口页。昨天下午,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法院认为,户口页拆分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需要户口可与派出所联系,因此驳回原告的诉求。
昨天下午2点,该案在通州法院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原告方是5岁的乐乐,被告方是61岁的老人,也就是乐乐的奶奶。当天庭审中,乐乐没有到庭,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乐乐的奶奶出庭应诉。
原告诉称,2013年11月1日,原告的母亲与被告的儿子经法院调解离婚,现原告已经上了幼儿园,需要户口办理各种手续。原告的户口与被告在一起,因被告的原因致使原告出行购票、办理保险等均处处受阻,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户口页。
乐乐的奶奶不同意返还户口页,她称孩子的母亲不让她见孩子,为了看孙子她多次去原告家,孩子母亲还为此报警。她至今都不清楚儿媳妇为什么要跟儿子离婚,“我是户口本的户主,返还户口页是我儿子的事,跟我没有关系”。乐乐奶奶还称,关于孩子没有户口不能办理上学手续一事,她这边的学区更好,可以在这边入学,而且孩子的父亲是老师,也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户籍制度的相关规定,居民户口本是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户口本的使用人并不能自行将户口簿内的户口页进行拆分使用,拆分下来的户口页不具有相关证明效力,且拆分行为进而会导致整个户口本失效。
针对原告诉称使用户口不便的情形,可联系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解决。最终,法院当庭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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