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某在上海做生意,2011年,他在杭州某银行开了个活期账户,存入1350万元,并随后修改了账户密码。大约一年后,林某前往银行查询余额,发现卡上只剩下158元。
即便再有钱,一千多万也不是小数目,被吓出一身冷汗的林某立即报警。
那么,是谁有这么大能耐,动了银行账上的钱?又是怎么做到的?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个案子另有隐情。
昨天,绍兴中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巨额诈骗案。
被高额利息所诱
他将1350万元存入银行
被告人之一的卢某,今年57岁,衢州龙游人。从外表看去,他是个大老板,管理着四家大型公司,业务涉及金融、工程、贸易、造纸等多个行业,号称“每天进出几千万元”。
2011年3月,卢某因在建德有工程项目,需大量资金周转,便找到苏州一家金融投资公司的老总钱某。钱某主要做资金中介,卢某希望钱某能够帮忙找到大笔资金,承诺支付高额利息。
很快,钱某就通过自己公司的员工联系到了受害人林某。
林某被告知,只要他在银行开设一个账户,在规定期限内不查询余额、不转账、不支取现金、不开通电子网银,就可以获得年利率20%-24%的高额利息。
钱反正存在银行,看起来没有任何风险,林某动了心。2011年4月27日,他在杭州某银行开设了一个活期账户,第二天便转入了1350万元。
钱某借口银行内部需要确认信息,要走了林某的身份证号码、账户号和账户初始密码。
为了保险起见,林某将钱存入后,修改了那个初始秘密,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了。果然,在此后一年时间里,林某先后收到两笔共100多万元的利息。
2012年,林某到银行查询余额,惊愕地发现,账上只剩下158元。
巨额存款不翼而飞
竟然有银行员工当内鬼
1350万究竟去了哪里?既然存入了银行,又及时修改了银行密码,怎么会被人转走呢?究竟是谁以什么方式作的案?
事情还要从林某开通账户那天说起。钱某拿到林某银行卡和身份证信息后,立即告之了卢某。卢某早就与该银行上虞支行的员工程某(已判刑)说好,两人很快为该账号开通了网上银行,并由卢某的员工冒领了U盾。
这样,林某的账户就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开了后门”。虽然他更改了账户密码,但并不影响网银的正常使用,账户里的钱仍然可以随时通过网银转账。
起诉书指控,卢某、钱某等人通过以上方式,将林某的1350万元转走,除去支付的利息126.9万元,实际骗得人民币1223.1万元。所骗取的资金,大部分被卢某用于归还债务、支付另外数笔借贷的高额利息。
事实上,这并非卢某等人第一次使用这种方式诈骗。在此之前,卢某伙同钱某等人,在江苏骗取了约7.78亿元的资金,以还本付息的方式归还约4.47亿元,实际骗得人民币约3.3亿余元。
“大老板”拆东墙补西墙
资金链断裂难补亏空终被抓
除了诈骗之外,卢某被指控的另一项罪名是变造金融票证罪。早在2009年,他和上虞某银行的支行行长钟某(已判决)串通,通过涂改存折、更换户主原存折的方式,获取了受害人朱先生账上8000万元资金。之后,钟某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这8000万元转入到卢某个人账号及其名下公司账户,归卢某使用,至案发这笔钱仍未归还。
法庭上,卢某辩称,自己为了做生意筹措资金,只是通过“银行操作”把这部分钱转为己用,之后会通过银行归还。“我只是在变相筹措资金,即便有所不当也只不过是违规,不存在违法。”
公诉人说,卢某虽然掌管多家公司,但其财务状况十分混乱。他拆东墙补西墙,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骗来的钱,都拿去还前面的亏空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昨天未当庭宣判。
本报通讯员 单巡天 本报记者 汪子芳
卢某等人法庭受审。
[责任编辑:韩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