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餐厅的厨师在宰杀河豚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本报讯(记者 张小妹)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有条件放开养殖红鳍东方鲀和养殖暗纹东方鲀加工经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这意味着自1990年起不得流入市场的河鲀(俗称河豚)可以有条件“合法化”食用了。这条“解禁令”的出台之路并不轻松,参与起草人表示等了15年。北京青年报记者昨日走访了一家营业4年的河豚餐厅,“合法”后该餐厅的客流量成两三倍增长。
[责任编辑:郭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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