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信成了好想你枣业告自己的呈堂证供?
举报人再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
法制网见习记者 谢庆
写给“有关部门”举报信,不仅到了被举报人手中,而且成为被举报人告自己“滥用诉讼、向多部门多机关举报造成恶略影响”的证据。在得到对方已经撤诉的结果后,举报人赵正军并没有罢休,而是分别将各个涉嫌向被举报人透露信息的“有关部门”告上法庭。
举报人被索赔50万
3个多月前的2016年6月21日,“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想你’)”诉举报者赵正军名誉侵权案在在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引起全国舆论关注。
原告“好想你”庭审中称被告(赵正军)自2013年至今,以“中国红枣领导品牌、全国销量领先”及其它食品标签涉嫌违法为由,恶意向工商机关重复投诉、举报达23次,涉及诉讼案件达146件。被告不顾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以及原告在枣行业处于领导地位事实,滥用诉讼,向多部门、多机关,不间断地重复投诉或举报。其投诉或举报行为已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经营秩序,也造成消费者对“好想你”品牌产生了重大的误解,导致原告社会评价严重降低,在业界造成极坏的影响,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和商业信誉。基于此,原告提出三个诉讼请求: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名誉权的行为;二、向原告赔礼道歉并通过当地报纸刊登公告方式为原告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商业信誉损失及其他经济损失共计50万元。
因双方均不同意调解,该案件择期宣判。
值得一提的是,在“好想你”出具的众多证据中,出现了许多被告赵正军写给主管部门的举报信。
而就在此次开庭之前几天,赵正军收到了新郑市监察局给其发来的关于“新郑市质监局李建勇等人违纪问题的处理情况告知书”,告知书显示:
赵正军先生,你写信反映新郑市质监局的一些问题,我单位已查实并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现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如下:李建勇,分管副局长,组织部门免去其副局长职务。白守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张靖,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科员,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原告主动撤诉
对于这次成为被告,赵正军称:很可笑,很荒唐。他告诉记者,他所有的行为都是有法可依,他所有的行为都是在法律框架内进行的,而且向有关部门的举报更是合法合理的,可以说是在督促企业的改进和执法部门的规范。
赵正军认为,由于多家执法管理机关的极力袒护,原告违法行为迟迟不能得到及时处理,导致其长期缺乏对食品安全法的敬畏,才出现了其多次向多部门举报以及提起诉讼的情况。
在等待了3个月后,2016年9月27日,巩义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准许好想你枣业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然而,对这一结果,赵正军并不满意。“我写给执法部门的举报信是怎么到了被举报人手里的?而且成为了告我的证据,这真是太荒唐了。”
好想你:起诉就是为了给他压力
作为一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诉讼案件,好想你为何主动提出撤诉?其当庭出示的举报信又来自哪里?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好想你”法务部的吴经理。
吴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撤诉是已经和被告达成了和解,“好想你”并未向赵正军提出任何索赔和道歉条件;当庭出示的举报信复印件,来自以往的诉讼中法院出具的案卷材料。吴经理还说道:“其实我们起诉他(赵正军)并不是真正的为了向他索赔,而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的。”
对于吴经理的说法,赵正军称,他根本不可能跟“好想你”和解的,结果只有两个,要么法院宣判,要么好想你撤诉。对于吴经理称举报信来自其它诉讼,赵正军表示,如果是一两份还有可能,可这么多举报信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是不可能通过法院提供的。
将“有关部门”告上法庭
这几天,赵正军穿梭在各个区法院之间,他要分别将新郑市工商管理和质量监督局、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6家单位告上法庭。
“他们得给我个说法,我的举报信到底是怎么到了被举报人手里的。”赵正军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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