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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景区画六七米高男子头像向其示爱(图)

2016年09月27日 14:57:12  来源:浙江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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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幅岩画有六七米高,只有通过攀岩或在远处山头才能看到。

  玲玲吊着绳索在岩壁上作画(网友提供)。

  原标题:痴情女驴友为向爱郎表白 在景区悬崖上画男子头像

  浙江在线9月27日讯(钱江晚报记者陈栋) 仙居神仙居景区有个饭蒸岩(又名“饭甑岩”),因其未经开发,只能凭绳索攀爬,在驴友圈中很受追捧。

  几天前,有驴友发现,饭蒸岩的悬崖峭壁上,被人画上了一个男子头像。网友将此事发到网上,引起了广泛争议。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仙居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调查,在饭蒸岩上作画的是一名椒江女驴友,她这么做是为了向喜欢的男子示爱。

  整幅画有六七米高

  只有攀岩爱好者才能看到

  饭蒸岩位于神仙居景区北门西侧,是一个山顶上的圆柱状岩峰,垂直高度218米,直径60米,目前尚未开发。

  钱江晚报记者昨天在饭蒸岩下观察,并没有看到这幅“岩画”。

  “它的位置比较特殊,只有攀岩爱好者才能看到。”景区工作人员说,“攀岩爱好者都是从饭蒸岩背面爬上去,然后通过绳索从正面挂下来。”

  据介绍,因为没有纳入景区日常管理,饭蒸岩附近并没有专门的巡逻人员,因此直到网上曝出相关照片,景区才知道有人在饭蒸岩上作画。

  通过实地勘察测量,景区工作人员发现,整幅画有六七米高,人物表情很生动,可以看出作画者的水平并不一般。

  挂在绳索上画了两个月

  为的是向心仪男子示爱

  经过调查,仙居有关部门找到了这幅“岩画”的作者,一位当地的女驴友,同时也是攀岩爱好者。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联系上了仙居攀岩队的一名成员小王,他讲述了这幅画的来龙去脉。

  “最近几天,这件事在朋友圈疯传,外面的人看热闹,其实我们内部都知道,背后包含了一段真情。”

  小王透露,在峭壁上作画的女驴友名叫玲玲(化名),今年37岁。

  “因为仙居山多,玲玲经常跑到这边参加攀岩队组织的活动。期间,她认识了我们队里的一名40多岁的队员陈康(化名),两个人都是单身。”

  玲玲喜欢上了陈康,为了向对方表达爱意,她决定在饭蒸岩上画一个陈康的头像。

  “每到周末,玲玲都会赶到仙居,然后花数小时时间攀上饭蒸岩,然后垂挂到峭壁上作画。为了节约时间,她周末两天就会在峭壁上过夜。整幅画前后耗费了两个月的周末,加起来有近10天。”

  女驴友承诺清理岩画

  恢复景区原貌

  小王说,据他了解,玲玲用的是一种矿物颜料,因此画作可以保存很久。

  “没想到作品完成后很快被人发现了。”小王说,“在景区涂画肯定是不妥的,但是玲玲的这份真情,还是挺让人感动的。”

  仙居县旅游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告诉钱江晚报记者,找到这幅画的作者后,他们第一时间和对方进行了沟通。

  “玲玲的态度还是非常好的,她把事情的经过都跟我们详细地说清楚了,也非常配合我们的调查。”工作人员说,玲玲答应会尽快将岩画清理掉,恢复景区原貌。

  延伸阅读

  对不文明游客,仙居有“紧箍咒”

  其行为将录入“个人诚信库”

  仙居县旅游局执法大队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根据《旅游法》的规定,对于刻画、涂污或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害名胜古迹的行为,可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在以自然风光为主的景区,一般情况下就罚50元。这样的处罚力度,并不具备多大的约束力。不过我们现在还有一道‘紧箍咒’:如果违规人员情节严重并且态度不好,我们可以将他的行为录入到个人信息库里,作为个人诚信的一个污点。”

  他告诉记者,此前仙居平均每年会碰到一到两起乱涂乱画的行为,不过随着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近年来游客的文明程度大幅提升,去年就没有碰到类似的情况。

  “国庆节马上要到了,我们欢迎四海宾朋来仙居游玩,但也希望大家都做一个文明游客。”这名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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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朝古城墙泼油污

  衢州男子被判刑

  衢州是一座古城,保留了大量明清时期的建筑。其中水亭门古城墙和明代钟楼,更是衢州的地标式文物,均属于全国重点文保单位。

  然而,衢州男子刘某为寻求刺激,竟连续往这两处古建筑上泼机油。9月20日,刘某因故意损毁文物罪,被衢州市柯城区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刘某今年36岁,家住衢州城郊。

  据他交代,自己平时就喜欢往墙上泼洒菜汤、油漆。为了寻求更大的刺激,他把目光盯上了衢州城里的古建筑。

  今年2月底,刘某趁修理电动车的机会,向修车师傅索要了一瓶废机油。之后,他独自一人骑电动车来到水亭门,将废机油泼洒在古城墙上,随后逃离现场。

  一次得手后,刘某觉得很过瘾,又将目标对准了钟楼。

  3月4日,刘某从一家电动车行花5元钱购买了500毫升废机油,骑车来到钟楼,将废机油泼洒在古建筑上。3月22日上午11点多,刘某又在加油站索要了1斤废柴油,再次来到钟楼泼洒油污,并趁人不备逃离。

  水亭门城墙、钟楼连续遭人泼油污,引起了公安机关和文物保护部门的高度重视。就在刘某最后一次作案的当天下午,警方就将其抓获。

  柯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而予以故意损毁的,将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如若多次损毁或者损毁多处文物的,将被认定为“情节严重”,依法将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经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审理,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文物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罚。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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