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人可以,千万别丢身份证!”临近开学,河南省商丘市一名初中体育老师却因身份证丢失,面临着一场突如其来的诉讼。
去年6月,张强(化名)接到法院传票,称他是天津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如今欠下59万元的巨额债务,已被债权人告上法庭,9月开审,“我马上想到,肯定是我丢的身份证被人冒用了。”
对此,张强多次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都未获立案,如今即将开庭审理,他焦急万分。“我只是一个农村体育老师,一个月工资才2463元,还有八九万元的房贷,59万?我整整难受了一个暑假。”
像张强这样因身份证丢失被冒名注册公司的情况并非个例,天津市工商局一工作人员在8月30日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表示:“注册公司只需书面审核,此类情况今年已经发生多起。”
身份证丢失招来横祸
新学期开学在即,河南省商丘市一初级中学的体育教师张强却未能和往常一样,抖擞精神地投入即将开始的教学工作。
6月13日,临近期末,张强突然接到了法院邮寄的传票,称他名下的天津名爵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卷入一场民间借贷纠纷,欠款59万余元,债权人已将“执行董事兼经理张强”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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