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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通犯仲加杰受审当庭向同事道歉 进法庭微笑打招呼

2016年08月29日 10:41:03  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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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华大学毕业后,仲加杰被分到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工作,后被派往香港分公司工作,前途 一片光明。在香港炒股赔钱后,他陆续挪用80万美元货款填补窟窿,最终因无法归还潜逃。此后,公安机关发布红色通缉令,2014年,在网上看到有关部门发 布的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后,已经潜逃14年的仲加杰投案自首。

  2015年11月3日上午,涉嫌挪用公款罪的仲加杰在一中院受审。在法庭上,他表示认罪。他说,逃跑是对法律认识不足,以为会判极刑。他向旁听的公司同事道歉,称愿意用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退赃。

  检方指控

  国企香港职员挪80万美金炒股

  现年49岁的仲加杰是北京人,毕业于清华大学。

  据记者了解,不仅仅仲加杰毕业于清华大学,他的父母、哥哥、姐姐都是清华大学的毕业生,家境优越,父母很早移居美国。

  据了解,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主要经营进出口等业务。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企荣贸易公司)系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

  1989年,仲加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毕业后分配到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1995年2月至2000年3月,仲加杰被派到企荣贸易公司任业务经理,任职期限5年。

  检方指控,1999年至2000年间,仲加杰利用担任香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的职务便利,在代表本公司向顺德市安达集装箱制造厂有限公司 催收货款的过程中,采用收取货款不入账的手段,将本公司公款8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62万余元)汇入香港大福财务公司,用于个人炒股。案发后,上述钱款 均未归还。

  2014年12月29日,仲加杰向一分检投案。

  庭上供述

  受审认罪称以前供述全部属实

  上午10时,仲加杰被带进法庭。仲加杰的堂姐及堂姐夫出现在法庭上,仲加杰进入法庭时,看到亲属,他笑着跟他们打招呼。

  据悉,仲加杰是家里最小的孩子,他的父母、哥哥姐姐很早以前都已经移居美国。仲加杰逃跑的十几年中,没跟家人联系过。

  今天的庭审,仲加杰的哥哥特意从美国飞回北京,但是今天并没有进到法庭旁听。

  "我认罪。"对于指控,仲加杰非常痛快地表示认罪,并表示以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全部属实。

  仲加杰说,他已经记不清自己从什么时候开始炒股了,"我起先是赚了几百万元,后来为了更赚钱,就增加了投资。但我没想到遇到1997至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赔了很多钱,于是就想到挪用公款。"

  仲加杰说,他因为炒股赔钱,利用职务便利在收取货款时,挪用公款用于自己炒股。后来任期将满时,害怕东窗事发才逃跑。

  仲加杰说,他委托同在香港工作的女子陈某帮助炒股,陈某也是北京人。"离开香港时,我委托陈某帮我买了一只股票。"2000年7月左右,仲加杰从香港直接逃到广州,没多久又逃到贵阳。

  公诉人:他回京是红通令自首截止最后一天

  仲加杰说他很痛苦,后来在网上看到红通令的通告,看到他这样的经济犯自动投案会从轻处罚,才决定投案,于是他拨打了北京市检一分院的电话,要求投案。

  "回到北京那天,是督促自首通告截止日期的最后一天。"公诉人说,仲加杰当初逃跑时,公安机关分析调查后,认为仲加杰逃往海外的可能性大,所以向国际刑警组织申请发布了红色通缉令,在全球范围内通缉仲加杰,但是没有想到,仲加杰潜回了国内,而且一呆就是14年。

  向公司同事道歉称愿用房产退赃

  提到逃跑,仲加杰说原因有二,"一是当时我认为自己对法律不了解,认为自己会面临极刑,所以就跑了。另外一个原因是我还抱有幻想,想着陈某帮我买的股票能够赚回来,将钱归还给公司。"

  在法庭上,仲加杰表示愿意退赔,"我现在除了有一套房子外没有别的财产了,但这个房子是我和妻子一起买的,因此我愿意用属于我的一半房产退赔。"

  仲加杰的辩护人表示,当初仲加杰挪用的公款是80万美元,但现在检方指控将80万美元折合成662万余元人民币,经过15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退赔金额应该以美元计算。

  "如果按照美元计算,就会比折合成人民币少,大约要少100万元人民币,检方不可能助长这样的行为。"公诉人称,将要求被告人按照折合后的人民币退赃。

  在法庭的最后陈述阶段,仲加杰说:"我感谢法庭给我这个机会,指控事实清楚,我认罪悔罪。无论怎么判决,我都不上诉。今天很多以前公司的人都来旁听,我想对公司的人说,请接受我的道歉。"

  说完这番话,仲加杰眼圈红了,声音哽咽,最后他红着眼睛被带出了法庭。

  该案未当庭判决。

  揭秘

  借钱炒股遇经济危机防平仓挪公款

  到香港后,仲加杰开始学习炒股。他手气不错,初入股市就赚了几百万。尝到甜头后,仲加杰开始投入重金,甚至开始做"杠杆"交易。

  仲加杰称,1997年前,他将自己的300余万积蓄用于炒红筹股(大陆公司在境外注册,在香港发行的股票),赚了几百万元。

  1998年后,他采用"杠杆"方式炒股(投入部分本金,向证劵公司借部分资金炒股,股票跌到一定程度时,证劵公司会强行出售所有股票,即为"平仓")。当时遇到经济危机,他多次面临被"平仓"。为防止被"平仓",他先后挪用企荣公司80万美元货款填仓。

  2000年初,仲加杰炒股亏损严重,当时他的香港任期即将期满,他担心挪用公款一事案发,于是分两次清理了自己存款和股票账户,随后逃到广州,觉得自己不适应又逃到贵阳。

  出逃前委托香港朋友买60万港币股票

  仲加杰说,他曾在飞往香港的飞机上认识了中国移动公司香港公司的陈某,因为两人都是从北京派往香港的中资企业人员,又都炒股,回香港后经常电话 联系,有时候一起吃饭,有时候讨论一下炒股方面的问题。他准备出逃时,两次各给陈某30万元港币,让陈某帮他代为持股炒股。他自己则带着剩下的30万元港 币逃往贵阳。

  据陈某证言称,其代仲加杰持有的股票在中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内,这个账户里的股票都是仲加杰的。

  潜逃贵阳生活14年看到红通令后自首

  对于为何要逃到贵阳,仲加杰说,当时贵阳正在举办围棋大赛,因为他对围棋比较感兴趣,便逃到贵阳。到了贵阳后,他发现贵阳大街上的警察并不多,治安管理也不太严格,便在当地租了民房居住。在30万元花光后,他便靠打游戏赚钱维持生活。

  2014年,仲加杰在网上看到了《关于敦促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其中规定在逃境外经济犯罪人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4 年12月1日前,向司法机关或驻外使馆投案并如实供述、自愿回国的,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积极挽回损失,可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2014年11月27日,仲加杰打电话给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称要投案自首,并称其在贵阳市。

  此后,反贪局办案人员于同年11月29日上午将仲加杰约至贵阳市能辉宾馆,29日晚将仲加杰押解回京,30日2时将仲加杰送押到北京市第一看守所。

  相关判决妻子曾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

  据了解,仲加杰的妻子张某曾于2013年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仲加杰失踪。

  记者从法院判决书看到,仲加杰的妻子诉称,丈夫仲加杰于2000年与工作单位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被单位辞退,自此去向不明,至起诉时未有音信,现仲加杰下落不明已满二年,因此申请要求宣告仲加杰失踪,并要求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

  西城法院于2013年2月25日作出民事判决,宣告仲加杰失踪,并认定张某为仲加杰的财产代管人。此后,张某将中国五矿集团公司告上法院,要求五矿公司将分给仲加杰的房子的房产证交给张某。

  五矿公司则称,仲加杰因挪用公司80万美元货款事发后潜逃,造成公司实际财产损失。公司报案后,公安机关发出红色通缉令,但是一直没有将仲加杰 缉拿归案。虽然涉案房屋的产权人是仲加杰,张某不能证明该房产是其合法所有。根据五矿公司的规定,仲加杰的房产证只能由其本人领取,领取时还要缴纳所欠物 业费等。

  最终法院以该案不属法院受理范围,驳回张某的起诉。

  2013年12月17日,西城法院对张某申请仲加杰失踪一案再审,并于2014年5月19日作出判决,认定仲加杰涉嫌犯罪已潜逃,仍在追捕期间,不符合宣告失踪的法律条件,因此判决撤销此前作出的宣告仲加杰失踪的民事判决,驳回张某的申请。

  文/记者洪雪

[责任编辑:齐晓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