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初,常州市民范女士喜怀双胞胎,4月底见红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去当地妇幼保健医院住院保胎。可是意想不到的是,在挂盐水时竟然发现一袋盐水已经过期近5个月。
为了保险起见,范女士选择一直住院,可是不幸还是降临,一个月后检查发现胎儿胎心停了,双胞胎胎死腹中。昨天,院方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确实挂了过期盐水,但与死胎没有必然联系。” 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张斌
"输"来横祸
孕妇入院保胎,却挂了过期盐水
常州市民范女士今年33岁,两年前和丈夫孙先生成婚。孙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今年3月初他们迎来了第一个爱情的结晶。怀孕70天时,妻子B超检查得知,怀的是同卵双生的双胞胎,由于他们家族有双胞胎史,感觉就像被天上掉下的馅饼砸中了一样。
孙先生说,此后妻子每天都小心翼翼,安心在家卧床保胎。4月23日晚,妻子突然见红,家人立即把她送到常州妇幼保健院。B超检查显示,两个胎儿胎心和发育一切正常,但出现先兆流产症状,医生建议留院观察。随后,他们立即办理住院保胎。住院期间,他们一直按照医生的要求保胎,所有检查的指标也都正常。
孙先生告诉记者,5月7日当天,妻子按照医生要求挂了保胎治疗的盐水硫酸镁,输液半小时后就觉得头晕恶心、身体不适。医生称这是药物正常反应,可是妻子前两天挂硫酸镁却没有这些反应。孙先生回忆说,当时他检查盐水,发现有效期居然是到2015年12月30日,已过期近半年,便立即喊来值班护士要求停止输液。
分管院长签字,承认“情况属实”
据孙先生说,事发后院方一直安慰他们,称“盐水过期不会对人体及胎儿产生任何影响,希望他们不要宣扬此事。对此,孙先生一家认为这样不妥,院方应该进行书面承诺,出现后果由医院承担。于是在5月11日,他们找到医院负责医疗事故的蒋院长。经过协商,他们填写了一份“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投诉接待登记表”,投诉过期盐水一事,蒋院长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并承诺“如有后遗症,经相关部门鉴定后由院方承担相应责任”。
孙先生向扬子晚报记者提供了当时拍摄的“过期盐水”照片,以及“常州市妇幼保健院医疗投诉接待登记表”上院领导确认签字的照片。记者看到,“氯化钠注射液”的袋子上确实写有“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0日”。“登记表”显示院方承认“过期盐水”一事,并做出相应承诺,而且确有蒋院长的落款,时间是5月11日。此外,孙先生还提供了一段视频,视频中的护士称,会打电话向领导报告“过期盐水”一事。
孙先生告诉扬子晚报记者,发生“过期盐水”一事后,妻子思想负担很重,生怕孩子有个万一。家人也担心出问题,于是选择一直住院。住院期间多次检查,胎儿都正常,院方敦促他们尽快办理出院。可是家人生怕有万一,并没有听从。
然而,不幸还是降临。孙先生介绍说,6月6日,他和妻子要求医院进行B超检查,结果显示胎儿已经没有了胎心,并且已经溶缩。
事发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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