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一农民利用媒体刊发征婚广告 假冒富商儿子诈骗6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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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河网讯 通过在媒体上刊登征婚广告,虚构富商儿子身份诈骗19名“女友”获利60余万元。8月22日,大河网记者从遂平县法院获悉,该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剥夺政治权利1年。
主办该案的遂平县法院法官告诉大河网记者,2014年3月,35岁的重庆市万州区农民赵某准备了多部手机和多个电话卡,并持有多人身份证和银行卡等作案工具,在全国各地报纸上刊发虚假征婚广告,以征婚为由虚构李某某等所谓的香港富商儿子的身份,使用不同的手机号码,与各被害人取得联系。
通过运用事先设定的“话术”并许以重金等花言巧语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赵某谎称其在深圳的店铺开业,急需“女友”送花篮撑场面,让被害人向其指定的花店订购花篮,然后又冒充花店人员与被害人联系,再根据被害人的经济状况,不断虚构理由以让被害人给其店铺赠送礼品的方式,让被害人多次往其指定并由其持有的银行账户上汇款,直到被害人无法满足其要求发现被骗,赵某便中断与该被害人联系。
据悉,被告人赵某采用同样的手段,实施诈骗19起,骗取现金6001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征婚为名发布虚假信息,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不特定人的财物,价值人民币60011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根据谭勇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危害后果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