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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民花3.5万元“托人”申廉租房 房子被收回

2016年08月08日 15:48:48  来源: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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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今年56岁的张女士与前夫离婚后,住在海口琼山区朱云路原府城镇政府大院不足10平米的保安室里。为改善住宿条件,2013年,张女士向亲戚借了钱,在嫂子及姐姐的帮助下及远房亲戚邱某某的担保下,找中间人吕某某帮忙申请廉租房并给了她3.5万元“手续费”。

  如今3年过去了,申请廉租房一事却迟迟未办妥。此事经本报报道后,昨日,海口的黄女士也表示,吕某某也曾收了她3.5万元,不同的是,去年,黄女士顺利拿到了廉租房,但在今年1月,由于年审未通过,房子又被政府收回。

  “你报道里提到的吕某某也收了我3.5万元‘手续费’,现在我的廉租房没了,吕某某也不再接我电话。”黄女士介绍,2014年年初,她一位朋友申请了廉租房,想到自己没有房产,也没有固定收入,生活条件较差,黄女士也想申请一套廉租房。“我当时对廉租房的政策并不了解。”黄女士说,她咨询了朋友,朋友介绍说,吕某某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人,在房管局还认识领导,能够办理申请廉租房的事情。“我就要求朋友介绍吕某某给我认识。”

  黄女士称,她第一次见到吕某某时,吕某某就说可以帮她申请廉租房,但是需要交纳3.5万元“手续费”。“一次性交这么多钱,我当时有点担心,想等拿到房再给她钱,但吕某某不答应。”黄女士权衡了一下,认为人是朋友介绍的,她便不再多想,第二次见面便给了吕某某3.5万元。“她给我写了一张收条,内容和写给张女士的非常相似。”

  后来,吕某某给黄女士拿了一份申请表。“申请表上要填写住房、住址等相关的个人信息,吕某某教我填的内容跟实际情况都不符,我还听说,吕某某在帮我朋友申请廉租房的时候,所用的资料也是假的。”

  不可思议的是,去年,黄女士顺利拿到了廉租房,并且领了一段时间的租金补贴,“每个月234元,都会按时发放给我,一直到今年1月,年审没通过,政府又把廉租房收了回去。”黄女士打电话给吕某某,吕某某称只能将廉租房换为公租房。考虑到公租房的地理位置、费用等问题,黄女士没有接受。“我希望吕某某退还3.5万元,但她说钱已经交给领导了。”

  昨日,黄女士给记者提供了吕某某的两个联系方式,其中一个号码与张女士提供的一样,已经停机。记者多次拨打另外一个号码,对方一直拒接。

  黄女士称,考虑到吕某某与朋友的关系,她暂时不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在黄女士的记忆中,吕某某是一个非常狡猾的人,“我对她的情况不是特别了解,只知道她是儋州人。”黄女士说。

  “托关系”申请廉租房 海口大妈3.5万元被人骗走

  商报讯1997年与丈夫离异的张大妈今年56岁,全身病痛无经济来源的她与小儿子借住在海口市琼山区朱云路老府城镇大院不到10平方米的保安室 里,大儿子则蜗居在大院的公厕里。她想申请廉租房为孩子们找一处住所,却最终被“有关系的人”以收取申请廉租房手续费为名骗走她借来的3.5万元。如今3 年过去了,钱房两空,张大妈欲哭无泪。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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