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车厢拥挤引口角 男子地铁扎伤人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一对男女乘客因地铁车厢内拥挤发生口角,两人下车后又在站台上互殴,男子持刀扎伤对方腹部。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后,该男子提出上诉。近日,市二中院维持了原判。
36岁的马某曾因盗窃和抢劫罪两次被判刑,2012年7月释放。去年2月12日中午11点,马某在本市丰台区宋家庄地铁站亦庄线地铁上,与25岁的刘某因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在宋家庄地铁站台上互殴。马某持折叠刀扎伤对方,致刘某腹部回肠不全破裂,少量腹腔积血,经鉴定为轻伤一级。当天,马某被抓获。
据刘某说,当时车厢里有很多人,她和母亲、妹妹三个人站在车门正对着的扶手旁边。站在其身后的马某和她扶一个扶手,离得很近,对方抓着扶手不停地晃动身体,并碰到她。刘某要求马某往后站,马某便辱骂她,并将她和母亲推开,他自己站在中间扶着扶手。
刘某和家人到宋家庄站准备下车,刘某走到门口时被马某用脚故意绊了一下,她于是回踩一脚,两人争吵起来。马某跟着下车后殴打刘某,刘某也用手抓他的脸和脖子。刘某忽然感觉左侧腹部被扎了一下,这才看到马某手里拿着刀。周围的乘客帮助拦住了马某,警察到后将其抓获。
一审法院认为,马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马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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