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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保姆砍死雇主自缢 房东索要“凶宅贬值费”

2016年07月19日 06:57:54  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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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晨报讯(记者 颜斐)李某雇保姆照看偏瘫父亲,没想到保姆将父亲杀害后自杀,事后,他将保姆的法定继承人和家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39万余元。同时,因房屋发生命案后成为凶宅,房主王某也将李某告上法庭,索赔房屋贬值费50万元。目前,通州法院已受理这两起连环官司,其中一起于昨天开庭。

  今年4月7日晚,李某到偏瘫已久的79岁的父亲住处看望,开门后却发现屋里满地是血,父亲躺在床上已断气,保姆邱某在房间内门厅处上吊身亡。李某报警后,经警方调查确定,李某父亲是被邱某持斧头击打头部致死,邱某随后自杀。

  李某称,其与北京香柏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家政服务协议,自2015年10月18日起派遣邱某照顾李某父亲,李某每月给付2800元工资。事故发生至今,其一直生活在巨大的恐惧中,晚上噩梦不断,白天也不敢独自在家,精神几乎崩溃,身体健康状况每况愈下。而邱某的法定继承人以及家政公司对赔偿事宜不闻不问,为此起诉二者索赔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9万余元。命案发生后,因死者生前居住的房屋成为凶宅,房主王某也将李某告上法庭,索赔房屋贬值费50万元,昨天下午,此案在通州法院开庭。

  王某在诉状中称,其将通州区某小区的房屋出租给李某,租金每月2200元,租期一年。李某承租该房后,交由其父居住。房屋发生命案,该房屋成了众所周知的凶宅。此后,他将房屋出租信息挂至房屋中介对外出租,但求租者均因该房是“凶宅”而不愿承租,造成房屋的贬值。而李某对其父负有监管职责,对房屋贬值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庭审中,李某拒绝赔偿,称父亲被保姆杀害,其本人也是受害者,但他可以协助王某向保姆家属索赔。李某称,其并不知晓父亲和保姆之间有何矛盾,因双方当事人都已死亡,警方也未查明原因。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