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青岛6月2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苏万明)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24日下午通报称,青岛清江路当街杀人案有了新进展:市北区检察院近日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该案犯罪嫌疑人赵某批准逮捕。
市北区检察院的通报称,2016年6月8日上午10时30分左右,赵某吸毒后驾驶轿车行至清江路与淮安路路口时,与一辆公交车发生刮碰。在现场处理过程中,赵某与围观群众翟某发生口角并相互厮打,赵某从自己车内拿出一根棒球棍击打翟某头部将他打倒在地,随后又用棒球棍、砖头反复击打翟某头部、面部,致使翟某当场死亡。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