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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人大硕士嫖娼死”别成“罗生门”

2016年05月11日 10:19:00  来源:中国甘肃网-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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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7日晚,中国人民大学2009级硕士研究生雷洋从北京昌平家中出发前往机场接亲属而后失联身亡,昌平警方通报称,警方查处足疗店过程中,将“涉嫌嫖娼”的雷某控制并带回审查,此间雷某突然身体不适经抢救无效身亡。

  一位原本“前往机场接亲属”的年轻硕士,却突然在途中“涉嫌嫖娼”,并最终在警方“带回审查”的过程中意外身亡,无论是从一般的生活情理,还是既有事实的逻辑的角度来看,这起事件都显得蹊跷离奇。比如,雷洋为什么会选择赶往机场接人的过程中去“足疗店”并“嫖娼”?即便“涉嫌嫖娼”属实,一起简单的嫖娼治安案件,何以竟会闹出人命?

  而从媒体披露信息来看,这起“人大硕士嫖娼死”事件的事实真相究竟是什么,目前实际上仍是一个令人备感扑朔迷离、疑点丛生、矛盾重重的“罗生门”。更重要的是,雷洋究竟是怎么死的——确切死因究竟是什么?目前警方的种种说法,同样也存在许多明显的矛盾和疑点。

  另一方面,据现场目击者描述,当时曾“看到一名年轻人跑着呼喊救命”、“数名便装男子将年轻人摁倒”。如果上述报道属实,那么雷洋的死因,究竟“身体不适”或“跳车受伤”还是因为警方执法不当、过度使用甚至滥用暴力所致,无疑非常值得质疑。如果雷洋确实涉嫌嫖娼,警方对其采取一定行政强制措施,当然也是合法的,但这种强制措施,显然又必须保持在“合理必要”的限度之内、遵循基本的比例原则,避免对嫌疑人权益造成与其违法行为不相称的过度伤害,如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否则,为了“抓嫖”,便过度使用暴力,并导致嫌疑人死亡,警方显然不仅涉嫌执法不规范,还可能构成违法滥权。

  因此,笔者以为,对于“人大硕士嫖娼死”事件,警方一方面要应通过更加全面完整的执法信息公开,尽快澄清事件全面完整的事实真相,改变目前扑朔迷离的“罗生门”格局;另一方面,还要依据上述事实真相,进一步追究相关执法人员的法律责任。这正如《人民日报》评论针对该事件指出的,要“以公开守护公正”,“只有给出令人信服的解答、作出经得起核查的结论,才是对死者及其亲属最负责任的交代,也才能从根本上疏导公共空间的不信任情绪。”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