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人:赵铁国
●原任职务:海南省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
●涉案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5年1月8日,海南省白沙县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犯罪事实:2005年至2014年,赵铁国在担任东方市畜牧兽医局局长及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事任免、检验检疫、工程承揽、办理房屋预留许可证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他人贿赂共计91万元。
案发前,我总是做噩梦,似乎有千军万马在追杀自己,坦率地说,那阵子无论是在单位上班,还是回到家里,我终日坐卧难安,一想到自己收人钱财的桩桩件件,就会感到心惊肉跳;一想到自己随时可能被戴上手铐,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就随之产生。
反思陷入受贿犯罪的漩涡、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就是我没能抵住日益增强的权力带来的诱惑。我在东方市畜牧局当局长时,由于畜牧局不是热门单位,加之那时自己权小位卑,有求于我的人不多,就是有个别要好的朋友送些东西,一般也就是几条烟和几瓶酒,或吃顿饭。自从2009年2月,我被任命为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局长后,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因为我说话算数了,不少事我一人就可拍板定案了。一句话就是手中有实权了。
记得2013年6月的一天,个体老板文某通过我的关照承揽了一些道路和房屋拆迁等工程,为感谢我,一次就送给我40万元。我再三推托,但他执意要给,我只好收下了。平心而论,我还是原来的我,只是随着我到了热门单位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增大了,讨好我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现在想来,人家看重的并非是我赵铁国这个人,而是我手中能为别人办事牟利的权力。
我被官场上那些阿谀奉承、不择手段、拜金主义等陋习迷惑,初次收受10万元贿赂,我也曾有过忐忑不安,担心由此会影响自己的前程,但时间一久就慢慢地淡忘了,反而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天经地义,而且收钱都是“一对一”的事,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他知,自信不会出什么事。我收人钱财的胆子越来越大,到后来已是肆无忌惮,利令智昏。编后:
众多职务犯罪案例一再证明,贪官们在实施犯罪前,都清楚地知道自己行为的性质,也明白一旦东窗事发就得坐牢,然而还是有人以身试法。之所以这样,就是因为他们过于相信自己手中的权力能摆平此事,过于相信行贿人能守口如瓶,正在这种自信心理的支配下,赵铁国才干了不该干的事,并最终一步步走进贪婪的敛财沼泽,一笔笔写下了对他自己的判决书。手握权力的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赵铁国的沉痛代价为教训,切记“有道之财自平安,不义之财惹祸端”。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