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王府井路口,交警正在拦截劝离电动车驾驶员摄影/本报记者 汪震龙
晚高峰时,协管员守候在国贸桥下路口劝导电动车驾驶员摄影/本报记者 张雅
为进一步净化交通环境,保障道路安全和畅通,市公安交管部门已于近日发布电动二轮车禁行通告,自4月11日起,长安街及其延长线等十条道路除自行车外,禁止其他非机动车通行。
据记者了解,4月10日,交管部门已在十条限行大街各路口处安装非机动车禁行标志及辅助标志156套、宣传提示牌85面。
禁行首日以劝导为主 不接受劝阻将受处罚
11日是电动二轮车禁行通告执行的第一天。早上8点到9点半,在王府井路口有两辆电动二轮车在长安街上行驶被交警劝阻后驶离禁行道路。记者了解到,通告执行第一天,交警对闯限电动二轮车以劝导及宣传为主,对拒不接受劝阻的再进行处罚。
在王府井路口,南北方向的两个路口摆有自行车除外的禁行标志。4位交警在路口执勤,遇到在南北方向穿行长安街的电动二轮车骑行者,向其发放写有禁行通告的宣传单。
在东方新天地上班的李先生表示,骑车绕行过来后,还是要经过长安街的一段禁行道路。交警告诉他只能将车辆推行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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