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甘女友提出分手,河南男子李某数次窜至前女友家中,不但损毁前女友两部豪车,更翻窗入室损毁女子香水、丝巾、手提包等奢侈用品。殊不知,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12日,记者从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法院了解到,经过调解,目前李某已赔偿前女友王某经济损失10万元。但因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李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据介绍,李某和王某此前系恋人关系,因感情纠纷产生矛盾,女方主动提出分手。而李某深感恋爱期间自己在金钱和感情上付出太多,遂产生了不平衡的矛盾心理,于是多次骚扰并损毁前女友的财物实施报复。
2015年1月15日,李某来到前女友王某住处后,二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李某将王某的路虎车雨刮器掰坏,致使车辆前挡风玻璃毁损,经鉴定价值为12900元。
2月22日晚,怒气未消的李某再次窜至王某居住的家属院内,将王某的本田轿车损坏,经鉴定价值为3970元。次日凌晨,李某再次翻窗进入王某住处,将王某的衣物、床单、香水、挂件等物品损毁。经鉴定,被损的爱马仕丝巾价值为8000元,古驰手提包价值8160元。
近日,卧龙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王某因感情纠纷不能冷静处理,一再纠缠辱骂被害人,并多次毁损其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鉴于被告人李某在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依据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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