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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房就成植物人 家人退房救命遇难题

2016年02月05日 08:42:00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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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发商:要当事人签字

  记者随后来到谢健南购房的小区售楼处,一名负责人表示,由于当初购房合同是谢健南本人和开发商签订的,因此,原则上需要谢健南本人签字同意,购房合同才能撤销。“万一他有一天醒过来了,要求这份购房合同继续有效,我们怎么办?”但他同时表示,鉴于谢健南的特殊情况,只要解约的手续齐全,开发商方面也会同意退款。但必须经过当地的房产交易中心同意,才能撤销这份购房合同,进而退款。

  2月2日下午,记者来到鼎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交易服务中心,一名姓邓的副主任也表示,谢健南的父亲谢醒棠来过交易中心咨询过此事。“这件事很特殊,我们也愿意尽可能快地帮他拿回这笔钱。但是我们又不能违反相关的工作规则去做。”

  当笔者问及解除购房合同是否需要当事人亲自签名才行?在购房者成植物人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变通?邓副主任说,第一,解除购房合同必须当事人亲自签名才行。第二,假如购房者成植物人,必须有“购房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裁定书。这一点是无法变通的。第三,如果不能解除合同,购房者剩余的20万元贷款(余款)无法支付,放贷银行或房地产开发商有权起诉。

  他同时表示,因谢健南的情况比较特殊,在请示过上级后,可以特事特办。“只要谢健南的家人去办理一份变更监护人证明,法院判定谢健南无民事行为能力”,在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资料齐全,我们就可以马上为其办理解除购房合同、退款。

  鼎湖区人民法院曾告诉他,房产交易中心所需要的判定变更监护人证明由当地村委会居委指定谢健南父母中一人即可,不需要法院进行审批。而判定谢健南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证明需要按程序进行,经过符合鉴定条件的司法鉴定机关鉴定后才行。目前,鼎湖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谢醒棠的申请。

  律师意见:家属可与开发商协商退款

  购房者被撞成植物人,家属到底能否要求开发商退款? 广州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简正德律师昨天表示,民事行为能力,就是一个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对于植物人如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目前法律尚无明文规定。

  不过,根据国内类似案件的判例,宣告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谢健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无法继续履约,因此,其家属可以和开发商协商,要求其退还房款。

  他解释说,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能否独立进行民事活动、能否辨认自己行为是判断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重要依据。植物人因已丧失认知能力,无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其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是不证自明的客观事实。只要在医学上有明确的诊断,就当然地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近亲属可直接代为行使相关权利和其他民事活动,无须通过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程序取得监护权。

  《民法通则》第十四条规定: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植物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要求医院出具植物人鉴定证明,或向法院申请宣告谢健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由谢健南所在居委会、村委会为其亲属出具监护证明文件,其亲属作为谢健南的法定代理人,即可以代表植物人与开发商协商解约。

[责任编辑: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