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健的新浪微博截图。
由于新浪微博没有及时处理自己被网友谩骂侮辱的评论,济南市公安局民警孙健将新浪微博运营商告上法庭。12月26日,此事终有进展。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运营商删除新浪微博上对孙健进行侮辱的评论,并向孙健赔礼道歉一周。
博警起诉
新浪微博“不作为”
孙健今年38岁,其在新浪微博上的昵称为“孙警官说事”。经过一年多的精心维护,“孙警官说事”已经有粉丝17000余个,曾在全国“政法官员微博问政热度排行榜”中排行第11位,位列济南公安十大博警。
孙健起诉新浪微博运营商的缘由要追溯到今年3月份的“滕州狼”事件。对于此事,孙健在微博上发表了一条评论,认为“‘似狼’也好‘灰色动物’也好,在选择保护人还是保护‘似狼’动物时,我首选保护人”。
“这条微博发布之后,一些网友就开始对我进行人身攻击,而不是理智地辩论。”当时,孙健为了消除网友的误解,接连发布了6条微博进行澄清。可接下来的数日,孙健看到的都是一些不堪入目的侮辱性语言,“包括我最不能忍受的对我父母的攻击。”
为了能够消除影响,孙健于3月29日、4月1日、4月17日,多次向新浪微博管理人员投诉,举报了五六十条侮辱性言论。可是,微博管理员只删除了少量攻击性言论,大部分评论依然存在。看着攻击性评论不断地被转发和传播,孙健认为新浪微博在处理此事上不作为。
心灰意冷的他不仅退出了新浪微博,而且将新浪微博的运营商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法院认定
运营商管理存过错
12月26日下午,孙健在谈及此事的时候依然是非常气愤,“网友或许是一时气愤发出攻击性的言语,可是作为运营商不能放任一个人的名誉在新浪微博上受损害”。“我是用心在经营微博,退出的时候也是不舍,可是我必须表达我对这种网络乱象的态度。”此时,孙健刚刚收到济南市市中区法院对该案的一审判决。
在判决中,法院认为被告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电子信息服务提供者发现其电子信息服务系统出现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应立即删除或者停止传输。
“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曾删除部分帖子,但大部分帖子未被删除,致使对原告孙健进行侮辱的帖子在新浪微博网上存留达几个月,降低了原告孙健的社会评价。”一审判决认定,新浪微博运营商在网站的经营管理上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审判决 运营商赔礼道歉一周
“我是盼着这份判决尽快出来,因为我想要一个说法。”当看到胜诉的判决书后,孙健说,“我看到了法治的进步。虽然实现真正的网络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法院的一审判决中,要求新浪微博运营商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立即停止侵害、删除其在新浪微博上包含对原告孙健进行侮辱等侵权内容的评论;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其新浪微博上公开向原告孙健赔礼道歉一周;赔偿原告孙健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元。
“无论是现实社会还是在微博、网络里面,都应尊重他人人格,遵守法律。不应利用微博侵害公民的名誉权,甚至对别人家庭成员进行人身攻击、侮辱。让网络社会与法治社会实现兼容并行。”孙健代理律师、山东元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李敬涛在其微博中如此写道。
山东大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新亮认为这个判决对于要求网络运营商加强网站管理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现在一些网络运营商盲目追求用户数量的增加和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对用户行为的管理。网络提倡言论自由,但是绝不意味着允许谩骂和诽谤等语言暴力的出现。”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参加诉讼的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张喆,其称暂时未收到判决书,需要看到判决书后才能回复。
[ 责任编辑:吴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