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大陆  >   社会  >   正文

“中国式过马路”折射庸俗心态 不讲规矩只言利害

2012年10月16日 09:00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式过马路”折射什么心态(民生观)

  李智勇

  明知违反公共约定,但心里“冻结”了是非,只看那点儿小利益、小方便,背后是庸俗后果论在作祟

  微博上最近流行一个段子,调侃国人集体闯红灯的陋习:“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并美其名曰:“中国式过马路。”转发此段子的人不少,有网友还加上自己的感慨:嚯!这是过马路啊,还是过景阳冈啊?靠人多硬拦汽车,忒不文明!

  感慨归感慨,仔细一想,还真让这段子说准了。平常我们过马路时,这样的过法确实不鲜见。有一两个身影老老实实等变灯,还被同伴责骂:快点儿,别傻等了!许多时候,我们自己下意识也就随大流走了,一抬头:哎,这不红灯吗?我怎么过来了?

  怎么会建立起这种“集体无意识”呢?说大一点儿,这跟我们的抉择偏好有关系。

  为人们的抉择提供参考的尺子,大致有两把:一把叫后果论,一把叫原则论。后果论,简单说,就是预判行为的后果,有利则行,有害则止,趋利避害。好比说躺着看书有害视力,老低头坐着对颈椎不好,那就别这么干;适当的锻炼有利健康,那就坚持。原则论,则是做事情前先对照某种原则——或是社会的某种约定,或是心中的道德律令,合则为,不合则不为,不管行为会产生什么具体后果。孔子说“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不合准则,不干。按照现代话说,违反程序正义,即便会取得好的实际效果,也不对。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