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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电子眼拍照的方法”不靠谱

2012年10月12日 08:29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闯红灯处罚新规引热议,一些逃避处罚的网帖流行 “逃避电子眼拍照的方法”不靠谱(求证·探寻喧哗背后的真相)

  公安部8日发布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指出,自2013年起,司机闯红灯一律扣6分。这一新的处罚规定引发网友热议,一些教网友逃避闯红灯处罚的网帖也开始流行起来。这些说法靠谱吗?人民日报“求证”栏目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疑问一:车辆过线后不动不算违规?

  【回应】 红灯时车头车身过停止线但车尾没有过线时停车,不会被处罚

  有网帖说:有电子眼的路口在停止线前后,都挖有菱形的槽子,里头埋的是感应线圈。如果红灯时开车压线,照了第一张,不管是前轮后轮过线了,都不要动,一动就要触发线圈照第二张照片。一般取证照片第一张是车前轮过停止线;第二张是车后轮过停止线;第三张是车通过对面路口的停止线。这三张齐备才会收到罚款通知。因此,前轮后轮过了线不要紧,只要停在对面路口的停止线外都可以(避免处罚)。

  对于网文描述的内容,江苏省公安厅交巡警总队秩序处负责人介绍,这种理解不全面。首先,并不是所有的电子警察(电子眼)都是根据地埋线圈来检测的;其次,按照公安部GAT 496—2009《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规定,有以下判断标准:“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应记录机动车闯红灯过程中两至三个位置的信息以反映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过程。第一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机动车车身未越过停止线的情况;第二和第三个位置的信息应能清晰辨别闯红灯时间、车辆类型、红灯信号和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并且在相应红灯相位继续行驶的情况”。因此,按标准,两至三张照片便可作为处罚依据。网文所述“第三张照片是车通过对面路口停止线”不正确。

  上述负责人补充表示,第一张照片反映车身未越过停止线(含骑压停止线),第二张照片反映整个机动车车身已经越过停止线,即按照“闯红灯”处罚。

  郑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科研所所长陈长青告诉记者,在路口红灯亮起前,车辆还在停车线内,红灯亮起后,车辆超过停车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就被视为闯红灯,将会受到处理。电子警察在工作中需要拍摄到三张照片:第一张车前轮压停车线照片,第二张车尾过停车线照片,第三张反映当时路口全景的照片,只有拍到这三张照片的情况下才会被认定为闯红灯行为。

  陈长青同时表示,车头和车身过停止线,车尾没有过停车线时司机停车,这种行为电子警察无法形成第二张照片,不会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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