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山东见义勇为表彰可累计 牺牲者近亲至少补助43万

时间:2012-08-01 10:57  来源:齐鲁晚报

  5月16日,在青州市勇救落水少年不幸牺牲的二炮工程大学军官沈星被追授“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如果当时设有“见义勇为英雄”,他可能会获得更高的荣誉。图为本报关于沈星事迹报道的版面。

  我省(山东)拟设“见义勇为英雄”称号

  给予物质奖励,享受省级劳模待遇;牺牲人员近亲属至少可获43万补助

  近年来,见死不救或见义勇为者反被诬赖的事件屡有曝光,为了不再让见义勇为者“流血又流泪”,我省拟立法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

  7月31日,记者从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获悉,《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草案)》(下称草案)提请审议,我省将从立法上保障见义勇为申请、认定及后期赔偿、补助等程序有法可依。

分享到:
编辑:张晓静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