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排名靠后且考核评分明显偏低的公务员,要进行素质教育和岗位业务培训。被评为基本称职的公务员,将予以诫勉谈话,并限期改进。对经教育和培训确实不适应本岗位工作的,将予以调换工作岗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的,将给予降职或降级。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或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将予以辞退。
《意见》要求各单位把公务员岗位考核作为治理庸、懒、散的重要手段,结合公务员岗位考核,健全相应的失职追究、贡献奖励等管理制度。公务员岗位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整改。(记者 何佳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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