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决策先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关
北京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提升政府科学决策水平
从全市性的小客车数量调控,到首都机场高速路收费价格调整;从首钢北京产区停产,到大兴区榆垡镇未注册幼儿园整治……近两年来,北京市各级政府每每出台一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重大决策,总会思索再三、慎之又慎,而其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已渐成政府科学决策不可或缺的“前置程序”。
日前,记者从北京市维稳办了解到,作为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都颇为特殊的地区,北京早从2009年就已经启动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调研工作,并在2010年和2011年先后出台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时至今日,北京全市已有50余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纳入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不仅为决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更通过多部门分工协作的风险控制工作,将维稳工作向积极地创造稳定又推进了一步。
有机嵌入提高效率
风险控制职责明晰
2010年年底,小客车数量调控成为首都市民最为关心的政策之一,而此项政策也是北京市适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首个市级决策项目。虽然没有先例可循,但具体担负此项工作的北京市交通委安全监督与应急处却并没有因此而遭遇太大的难题。该处处长李海义告诉记者:“现在只是在原来的基础上,系统地进行总结,按照风险等级梳理风险点,并提出控制风险的对策。”李海义说,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非“另起炉灶”,而是将评估有机地嵌入到现有的决策程序和审批体系中,对决策效率其实并没有太大影响。
[责任编辑:张晓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