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分一半。大部分钱是我出的。张叶 绘
热恋中的小情侣,住进了合买的房子里,装修都搞好了,女孩却突然提出要分手,而且开口就要求拿下房子产权,自己给男方相当于房屋价值一半的钱作为补偿。男孩则在法庭上说,房子大部分钱是自己出的,女孩只出了很少的钱,而且,女孩要分手,是因为她爱上了别人,不同意女孩的要求。法院审理后查明,大部分钱的确都是由男孩出的,考虑双方对于房屋权属取得的贡献大小,判决房屋产权归男孩,男孩支付女孩折价补偿款25万元。
李小美诉称,2007年下半年,她和方文强确立了恋爱关系,2010年9月,他们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处房子,并于同年10月领了房产证。买房过程中,她共出资24.3万元。房子交付后,父亲请装修工人对房屋进行了粉刷并添置了书桌等简单家具,之后他们就搬到房子里住了。后来,因为双方在人生观、价值观上差距较大,她就跟方文强提出分手,请求法院判房子归自己所有,她愿意给方文强房屋价值的一半作为补偿。
方文强辩说,房子的确是他们共有,买房各项费用总计160多万,李小美只出了10万元,其他没给过一分钱。还有10万元钱是跟同事借的,不是李小美给的。现在他们确已分手,但分手原因并非如李小美所说是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而是因为李小美换了工作后爱上了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