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烈士沈星的事迹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和赞誉。5月28日,陕西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共青团陕西省委、省妇联联合发文,决定追授沈星为“第二届陕西省见义勇为道德模范”。
2012年5月13日,陕西籍现役军人沈星因勇救一名落入山东潍坊青州市南阳河的少年,不幸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31岁的宝贵生命。他的英雄壮举,在山东、陕西乃至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
沈星在他人生命处于危机时刻所表现出的关爱他人、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和舍己为人、不畏牺牲的崇高精神,充分诠释了“爱国守信、勤劳质朴、宽厚包容、尚德重礼、务实进取”的陕西精神。沈星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是新时期雷锋精神的楷模,是年轻人奋发进取的典型,也是弘扬“陕西精神”的典范。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号召,以学习沈星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更广泛地动员人民群众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掀起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热潮,推动全社会形成“争做尚德重礼陕西人”的良好风尚,为建设经济强、科技强、文化强、百姓富、生态美的新陕西作出更大贡献。(记者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