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国家环保部网站获悉,《空气质量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已经印发。《实施方案》对第一阶段(2012年)开展PM2.5、一氧化碳、臭氧监测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首次具体列出了共74个城市,共计505个点位的名单。其中广东珠三角9市共56个国控站点均在范围内。不过广东的步伐将比国家的计划提前,省环保厅计划在今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珠三角共计60个站点按空气质量新标准公布监测数据。
根据《实施方案》,10月底前,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以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重点区域的所有国控站点要完成PM2.5等设备的安装,同时开展试运行;12月底之前要开展监测并发布数据,对篡改数据严肃处理。有条件的地区鼓励提前实施。其中,4个直辖市的国控监测点位数分别为:北京12个、天津15个、上海10个、重庆17个。广东省内较多的是广州11个、深圳11个、佛山8个、东莞和惠州各5个。各省除河北、浙江、江苏、广东参与城市较多外,其他各省首批被纳入监测的多只是省会城市。
记者了解到,珠三角早在今年3月8日已有17个省属站点按照新国标公布监测数据,广州、深圳各有10个和18个市属国控点公布监测数据。截至昨日,广州、深圳、东莞、佛山按新标准公布数据的站点数均已达到或超过《实施方案》规定的数量。环保厅计划在6月5日,珠三角9市按新国标公布数据的站点增至60个,提前达到《实施方案》的要求。(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