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
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医患矛盾纠纷大量增加,伤害医务人员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缺乏公允的第三方平台、患者依法维权途径有限、医疗赔偿难以及时到位、医院为了息事宁人“私了”纵容医闹……种种情况,形成“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羊群效应,给职业“医闹”以牟利空间,加剧了医疗纠纷处理的难度。
到底由谁来做调解医患纠纷的第三方平台才有公信力?患者不懂医疗知识,扯起皮来讲不清理怎么办?如何防止医院顶不住医闹压力“私了”?赔偿怎样才能及时到位?……天津作出了尝试。
2009年,天津市建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实施《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要求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院投保“医疗责任保险”。患者索赔额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案件须转至“医调委”进行调解,医患双方达成理赔协议后,由保险公司向患方支付赔款。
实行3年来,情况怎么样?记者进行了采访。
医患纠纷,找谁说理能服气
“如果调解机构隶属卫生主管部门,群众觉得有‘亲子’关系,会偏心;如果是保险公司开办的,又有盈利的嫌疑。”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欧阳澍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