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金松出庭时落泪(资料图片)。 本报记者蒲东峰摄
密云农民程金松酒后驾车超速行驶欲送发高烧女儿进城看病,结果与女子王某驾驶的夏利车相撞,造成王某一家三代共计四人被烧死在车内(本报2月8日曾报道)。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一审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程金松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死者家属共计108万余元。
现年31岁的程金松是密云县太师屯镇东学各庄村人,取得驾照多年,开过出租车。在父母的资助下,他买了辆现代轿车拉黑活儿。事发前不久,他刚和妻子离婚,4岁的女儿由他抚养,并和父母住在一起。
程金松称,去年4月15日,他在家吃晚饭时喝了一口杯白酒。晚9时许,女儿高烧39℃多,他明知酒后仍开车送女儿去城里看病。当时,他的女儿坐副座,父亲坐后排座。他沿着101国道由东向西行驶至大石岭村西路口时,突然发现一辆小轿车由西向北行驶。因躲闪不及两车相撞,对方车辆侧翻随即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