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买IPAD2和苹果手机,17岁安徽少年王某上网找到黑中介,远赴千里之外的湖南省郴州市卖了一只肾。术后,王某身体状况越来越差,检查结果为肾功能不全,经鉴定其伤情构成重伤、三级伤残。
近日,介绍该少年卖肾的“黑中介”何伟、尹申、唐世民3人以及为该少年实施手术的“黑医生”宋忠于和提供手术场地的苏开宗等人,被郴州市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提起公诉,该区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同时,检察机关另外追诉的4名犯罪嫌疑人正在审查起诉中。据了解,这是郴州市首例非法买卖人体器官案。
泌尿科副主任亲自操刀
检察院审查查明,被告人何伟因欠下很多债务,于是想通过做非法买卖人体活体肾脏的中介牟取利益。2011年上半年的一天,何伟联系被告人尹申,为其寻找肾脏供体(人体活体肾脏供应者),并承诺每找一名供体付给其2.5万元(包括付给供体的费用、中介费和供体的日常生活费)。尹申表示同意,并告知何伟,其QQ群里有很多卖肾的供体。
2011年3月下旬的一天,何伟通过被告人唐世民联系到被告人苏开宗,告诉被告人苏开宗要用其手术室做血管缝合手术,并承诺每做一台手术付给苏开宗6万元、付给唐世民1万元。苏开宗答应了二人的请求,然后按照何伟的要求在手术室增添了麻醉机,在病房增添了沙发等配套设施,安排本院一个护士协助手术。
在苏开宗购买了麻醉机后,何伟又联系到郴州市某医院麻醉科医生黄龙东去调试麻醉机,并要其作为肾脏移植手术的麻醉师,承诺事后给其辛苦费。黄龙东答应了。
2011年4月中旬,何伟要被告人唐世民为其找一个护士和一个医生作为手术时的助手。唐世民找到郴州市某医院泌尿外科护士黄美,黄美又找到郴州市某医院急诊科医生其老公杨峰。唐世民要二人帮忙做手术并承诺事后给二人辛苦费,二被告人均表示同意。
2011年4月的一天,何伟打电话给云南省某医院泌尿科副主任医师被告人宋忠于,要其来郴州市做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并承诺每做一例手术付其5万元辛苦费和2000元路费。宋忠于表示同意。
同月,尹申通过卖肾QQ群发帖寻找肾源,标价2.3万元一个供体,并联系到两个供体。何伟要尹申赶快将这两名供体约到郴州市。接着,何伟联系到湖南省益阳市一名叫老黄(在逃)的中介,要他找两名需要肾脏植入的受体来郴州做手术。二人谈好每做一例手术老黄付给何伟22万元。
卖肾者只拿到两万余元
2011年4月18日、19日,供体黄某、王某(1994年3月31日出生)坐火车先后来到郴州市区与尹申见面。尹申安排二人在郴州市工行路一出租屋里住下。
2011年4月20日、21日两天,何伟安排段赛飞和尹申带黄某、王某与两名受体到郴州市某医院做手术前的身体检查。
2011年4月27日,何伟通过唐世民找到苏开宗,请他提供手术室。苏开宗为牟取利益,在明知是做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而本医院没有资质的情况下,仍答应给被告人何伟提供手术室。
2011年4月28日21时许,何伟、尹申、唐世民等人和供体王某以及受体来到某医院做人体活体肾脏移植手术。
29日早上6时许,手术完成。老黄付给被告人何伟15万元人民币和1万美元。被告人何伟将1万美元兑换成66360元人民币,付给苏开宗6万元、宋忠于5.2万元、黄龙东5000元、杨峰5000元、黄美3000元、唐世民1万元、尹申3000元。2011年5月2日中午,王某出院时,被告人何伟给了他2.2万元。被告人何伟在这次交易中获利56360元。苏开宗共付给张红杰600元。
■案意点击
近年来,相关部门一直都在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但由于国内器官捐献体系尚未完全建立,由于器官移植的市场需求和供给之间存在巨大的差距,各地依然存在着器官交易的地下黑市,一些医疗机构更是直接参与非法器官的买卖活动。
为此,一方面无疑需要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引领和鼓励更多的公民自愿捐献器官;另一方面,则需要依法加大法律惩罚的力度。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将组织他人卖器官入刑,这项新增的罪名弥补了以前的法律空白,希望其能发挥应有的震慑作用。(记者 阮占江 通讯员 陈红卫 许志华 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