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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遭劫持跳海存风险 专家建议防、藏、抗、降

时间:2012-04-09 11:10  来源:南京日报

  南京远洋公司遭劫货轮脱险,江苏海院教授认为在一般情况下

  持枪海盗面前,海员跳海存风险

  本月6日,南京远洋公司“祥华门”号货轮在伊朗南部阿曼湾附近海域被海盗劫持,28名中国籍船员历经9小时后虎口脱险的事情,牵动了众多市民的心。昨天,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航海系教授吴汉才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年来,随着海盗劫船事件频发,不仅国际公约加大了对轮船安保的要求,学校对船员教育中也增加了防海盗的内容。他还表示,虽然“祥华门”货轮船员顺利脱险,但在持枪海盗面前,海员们“跳海”举动比较危险。

  两年后所有海员都将持有保安证

  2008年,一艘中国渔船在肯尼亚沿海海域作业时被索马里海盗劫持;同年12月,“振华4号”从苏丹返航途径亚丁湾水域时遭遇两艘海盗船袭击……“雁荡海”、“天裕8号”、“德新海”、“源祥”等船只都遭遇过海盗。

  接连发生的海盗袭击和劫船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海员的生命安全也愈加被重视。吴汉才介绍,今年3月1日,我国交通部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制定的《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实施,在该办法中,明确提到从2014年1月1日起,所有上船任职的船员都应按要求取得“保安意识培训合格证”和“负有指定保安职责船员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船任职。

  “而在以前,船上只要船长和一名船员有保安员证书就可以。”吴汉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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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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