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的女性获小额贷款、12.6%女性在就业方面遭遇过性别歧视,21.3%女性遭遇过不同形式的家庭暴力……”,26日下午,湖南省妇联和湖南省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湖南省主要数据报告。湖南省妇联主席、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领导小组组长肖百灵发布新闻,省统计局总统计师李绍文、省妇联副主席邹毅、龚健出席发布会,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孔和平主持发布会。
该调查以2010年12月1日为标准时点,主要调查对象为18-64岁男女两性中国公民,同时,也对儿童、老年人、受流动影响人员、高层人才等特殊群体进行了调查。在完成全国样本调查的基础上,湖南省在14个市州的40个样本县市区、200个样本居(村)抽取样本,进行了本省的独立样本调查,共回收省级样本18岁及以上个人有效问卷2991份,10-17岁儿童群体问卷556份,社区问卷205份。通过对城乡、性别、群际、代际以及与全国平均数据之间的比较,该调查反映出10年来湖南省妇女社会地位在政治、法律权益、经济状况、婚姻家庭等9个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程度提高,城镇居委会主任中女性过半
俗话说“女人半边天”,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有了明显提高。该调查显示,18-64岁女性中,湖南有14%的女性参与过各级管理与决策,比全国平均水平高2.8个百分点;女性在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所占比例为37.3%。
居(村)委会调查显示,农村村委会主任中,女性占6.7%,村委会成员中,女性占28.5%,村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女性占24.8%。在城镇中,这组数据要更乐观,调查显示,城镇居委会主任中,女性占58.1%,居委会成员中,女性占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