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说 新闻报道不是以交警支队的名义对外正式公布的具体行政行为
法院说 交警支队与李宏伟之间不存在行政允诺的法律关系,驳回原告诉求
2009年1月6日,山东居民李宏伟从中国广播网上看到一则新闻:广安市公安交警系统将推行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得100至500元不等奖励……当年2月16日,李宏伟向当地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提供了由他拍摄、涉嫌交通安全违法照片5819张,要求兑现巨额奖金却未果。去年8月,李宏伟以广安市交警支队未履行行政允诺为由,将交警支队告到法院,要求交警支队兑现其行政允诺奖金581900元。据悉,这是广安首起行政允诺纠纷案件。
【起因】
看“悬赏”新闻报道 他拍摄5千多张照片
李宏伟曾经是山东省东营市某机关的一名工作人员,后自动离职来到四川从事自由职业。
2009年1月6日,中国广播网上刊发题为《四川广安:举报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奖励500元》的新闻报道引起了李宏伟的注意。李宏伟看到,广安公安交警系统将在春运期间推行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看过报道后,李宏伟立即拿着相机上路。短短一个多月里,拍下大量他自认为涉嫌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
当年2月16日,李带着5819张涉嫌交通违法行为的照片,到广安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大队,要求按相关规定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