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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宫失窃案嫌犯石柏魁获刑13年 判决回应四大焦点问题

时间:2012-03-20 08:28  来源:新华网

  19日上午,备受关注的故宫失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嫌犯石柏魁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3000元。针对此前社会普遍关注的盗窃故宫展品是否应从重量刑、追回展品是否构成未遂、石柏魁是预谋作案还是临时起意、被盗展品价值等四大焦点问题,法院在判决中都作出了回应。

  焦点一:盗窃故宫展品是否应从重量刑

  公诉机关认为,石柏魁潜入故宫盗窃,造成极其严重的社会影响。所窃9件展品虽6件归还,但有的已破损,难以修复。在实施盗窃、逃跑过程中,导致故宫内建筑物多处损伤,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应从重处罚。

  对此,石柏魁称,自己法制意识淡漠,以为偷盗故宫展品和此前偷盗烤涮店物品性质一样。石柏魁的辩护人也提出,石柏魁根本没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也不知道展品的价值,他拿走展品的行为其实与普通的溜门盗窃没有什么区别。

  法院认同了公诉机关的意见。法院判决书中指出,石柏魁在故宫博物院内采用破坏性手段实施盗窃,致使3件展品至今无法找回,其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应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幅度内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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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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