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则登在泉州媒体的父亲为儿子征婚广告引起广泛关注。该广告称,男方是个有房有车的公务员,想找个“有一定经济实力”的“贤惠妻”。
人们在热议这则广告时,同时也发现有内容相似的征婚信、征婚广告在半个多月前已现身厦门媒体上,只是地址、电话等信息略有不同。这其中究竟有何隐情,都是同一人所为吗?昨日记者多方采访,试图了解征婚广告背后的是与非。
记者 陈小芬 陈彦琳 陈祥木 文/图
【缘起】
为子登征婚广告
要女方有经济实力
这则征婚广告称:“为儿子征婚,家住泉州市区,1984年出生,未婚,1.72米,国家公务员,单位好,家有车、有房、有店面。要求女方未婚,1.58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重要的是贤惠。同时女方家长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这则短短几百字的征婚广告上,自称男方家人的王先生留下了联系方式,并称“大人的苦心,一切都是为了孩子的幸福”,广告还标明有效期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