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潘辉强,江西省贵溪市人。2011年,因参与盗窃(为同伙开车),他被判入狱。获释后,同年9月,他勇斗劫匪身负重伤。
随后,潘辉强所在的金屯镇、金屯村向贵溪市综治办递交报告,为他申报见义勇为积极分子,但一直没有结果。
有媒体报道称,因潘辉强有前科,导致其见义勇为一直未被认定。
一问:都是前科惹的祸?
记者在贵溪市综治办看到金屯镇、金屯村在2011年10月份提交的两份《关于申请潘辉强同志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报告》,其中都描述了潘辉强见义勇为的行为。贵溪市综治办提供的情况说明称,“经调查,潘辉强的见义勇为行为属实”。
去年9月,得知潘辉强见义勇为的行为后,金屯镇、金屯村积极向贵溪综治办申报见义勇为。贵溪市政法委副书记、分管综治办工作的李卉说,综治办一直没有跟金屯镇、潘辉强联系过,没有就参评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进展告诉过潘辉强。潘辉强表示,他一直未得到是否被评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的任何消息,不论是金屯镇还是市综治办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