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16日一审宣判一批涉足球系列犯罪案件。黄俊杰、陆俊、万大雪、周伟新等4人分别被判3年6个月至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吕锋等5人被判6年6个月以下的有期徒刑,其中3人适用缓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广州市众一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被判300万元罚金。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1999年至2003年,被告人陆俊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7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1万元。
2005年至2009年,被告人黄俊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及相关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20余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48万元、港币10万元。
2001年至2005年,被告人周伟新利用执裁足球比赛的职务之便,为相关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先后8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9万元。
2009年,周伟新为谋取赌球赢利等不正当利益,对黄俊杰等4名足球裁判员行贿8笔,共计人民币35万元、港币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