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赡养纠纷父子反目 人性执法唤回亲情

时间:2011-12-08 10: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7日从重庆市江津区法院获悉,该院通过人性化执行不仅成功执结兑现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还用司法温情唤回亲情,解开一对反目父子心中缠绕近两年的心结。

  2010年1月,家住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的75岁老人周大爷在老伴儿的搀扶下来到江津区法院第三人民法庭,起诉儿子周某某未尽赡养义务。经第三人民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周某某自2010年2月起每月给付父母二人赡养费各50元。调解书生效后,由于周某某未履行赡养义务,周大爷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周大爷老两口年事已高,行动不便,遂专程奔波3小时来到周大爷家中调查了解情况。

  周大爷夫妇二人共养育周某某等四个子女,均已成年,一大家人一直相处得和睦融洽,两年前当时在广州上班的被执行人周某某还接二老到广东生活过一段时间。可自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家庭氛围便发生了变化。当周大爷夫妇从广州回来后,因感觉儿子周某某生活得不错,于是把平时节俭的积蓄分给了另外的三位在家的子女。周某某得知后顿觉心里不平衡。

  不久,周某某在工作中意外受伤,落下残疾,不得不回江津静养。周某某一回到家,周大爷夫妇二人又召集四个子女商量养老问题,要求每人每月交50元钱及每年100斤稻谷。周某某无法接受,心想父母分积蓄时都未考虑自己,现在又不顾自己受伤致残竟要求负担钱和粮食,心里的坎就过不去了。本来其乐融融的父子最终对簿公堂,于是就有了二老起诉的那一幕。

分享到:
编辑:张晓静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