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 | 时政 | 本网快讯 | 两岸 | 国际 | 港澳侨 | 热点新闻 | 大陆纵览 | 社会 | 财经 | 教育 | 军事 | 科技 | 传媒 | 奇闻趣事 | 新闻发布会 | 新闻人物

浙江一男子义务救火22年 公安部奖其一辆消防车

时间:2011-11-30 14:31  来源:钱江晚报

  “领导说要么奖给你钱,我说钱不要,我就要那辆消防车。”昨天,“救火阿三”阮炳炎用一口上虞方言和记者如是说。他的话和他的人一样朴实无华。

  阮炳炎是全国有名的“灭火英雄”, 这位上虞道墟镇普通农民,因家中排行第三,当地人都称他“阿三”。1989年,他组建了浙江省第一支家庭义务消防队,因义务救火而闻名乡里。22年来,他累计救火156起,为乡亲们挽回经济损失600多万元。

  前些天,公安部开了表彰大会。“我是第一个受表彰的。”阮炳炎自豪地说。表彰会上,公安部一共奖了4辆消防车,浙江仅他这一辆。

  “要钱干吗,我觉得还是灭火重要”

  不过,这辆消防车还没送到。“什么时候到,我还得问领导。”阮炳炎说。

  “是一辆四轮摩托车,后面有水泵和消防带,灭火的,比较专业,我还没用过,拿到后要好好学学。”阮炳炎这样描述,语气里透着好奇和期待。

  阮炳炎说,当时领导问要不要奖给他钱,他推辞了,“要钱干吗,我觉得还是灭火重要”。

  这辆车价值多少,阮炳炎说,他自己也不大清楚,听说是十来万,“这个我也不好意思去打听”。

  一拿到消防车,阮炳炎表示会马上去学车,“希望能早点用起来”。

  “我们这地方离绍兴有50里,离上虞也有50里,一旦发生火灾,等消防队赶到,火也烧得差不多了。而每次看到乡亲们受灾,我心里就难受。”

分享到:
编辑:张晓静

相关新闻

图片

本网快讯

热点新闻

奇闻趣事

两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