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旺获得的见义勇为等证书,是这个简陋的家中唯一光鲜的“家具”。
家虽然破,但母亲终于把耿旺盼回到身边。
从因抢劫入狱的“囚徒”到跳河救人的“英雄”,时间上的距离是10年。有人说,这一跳是耿旺对“过去那个他”的告别,是新的开始。但耿旺说,“我还是我,过去和现在,心灵上没有距离,因为善念一直都在,每个人都一样”。
救人
2011年5月28日正午,晴,微风,29岁的北京小伙耿旺来看伊逊河。三天前,他来到河北省隆化县,在伊逊河边一处建筑工地做小工。
离河还有几十米远,河岸传来了呼救声,“救人啊,有人跳河了”。
耿旺加快了步子,在奔向河岸的途中,他又脱掉了上衣。
“嗵!”这一跃,耿旺已到落水者身前。
水里一名穿红色校服的女孩,已失去意识正在下沉。耿旺从身后提起女孩衣领,将女孩的头拖出水面。落水点距河岸不过3米,但深度却超出了耿旺的想象。靠着两下子狗刨的功夫,耿旺怎么也踩不到底儿。这时,如果不是一名过路司机甩下一条床单,耿旺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回到岸上……
女孩被送到医院,活了过来。而耿旺的新的生活,也从这里开始被描绘成另外一种色彩。
这是耿旺走出高墙后的第一个春天。
在这之前,他曾是因抢劫而被判入狱10年的服刑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