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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全国八成城市不达标

时间:2011-11-17 10:54  来源:广州日报

  国家环保部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 灰霾“元凶”PM2.5纳入空气质量评价体系

  被称为灰霾“元凶”的细颗粒物(PM2.5)近来受到空前关注和讨论。国家环保部昨日公布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其中最大的调整是将PM2.5和臭氧(8小时浓度)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并收紧了PM10、氮氧化物等标准的限值。PM2.5评价标准采用了较为宽松的世界卫生组织标准。就目前情况看,业界估计全国有八成城市不达标。

  环保部表示,新标准拟于2016年全面实施。经济技术基础较好且复合型大气污染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可以率先实施该标准。

  PM2.5首次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

  目前我国采用的空气污染API指数(空气污染指数)从2000年开始发布,评价指标只有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三项。征求意见稿首次将PM2.5纳入常规空气质量评价体系,并首次制定PM2.5的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近来,包括北京在内的北方地区灰霾天气严重,不少民间人士都在监测并公布PM2.5的数值,与环保部门公布的API指数差异很大,引发热烈讨论,本来是专业术语的PM2.5迅速进入百姓视野。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PM2.5纳入评价体系,有利于消除或缓解公众自我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至于人们很关注的评价标准,环保部采用的是世卫组织过渡期第1阶段目标值,即PM2.5年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定为0.035毫克/立方米和0.075毫克/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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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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