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日)下午,一份公示在网上引发热议,根据公示的内容可以发现,当事人竟然在10岁的时候就已经在灌口镇文化站工作了,而且一干就是两年。随后,记者从(厦门)集美街道党工委了解到,原来这是一个“乌龙”事件,已进行了更正。
公示单上发现“神人”
昨天下午1时许,一位网友在论坛上“晒”出了这份公示的照片,并通过标题 “集美盛光居委会牛人,79年出生,本科学历,89年就开始在文化站工作。人才啊人才,赶紧提拔”,指明出处。
此帖一出,不到3小时,就引来近千网友“围观”,讥讽之声四起:“人才啊”,“LZ你电视剧看得太少了,都不知现在流行什么,奥特曼呀”,“神童啊,厦门也有这样的神童,应该学学,字都不会写几个,就能到文化站上班了,高”,“还好没写 1980年工作,十岁好歹比较好忽悠,人家家穷十岁卖报呀,要是一岁工作就真是神马情况了”……
不过,也有网友的反应比较中肯,认为是“现在一些机构……错字多了去了”。
使用模板出错已更正
这份公示上面,有“集美街道党工委”的字样,记者随即联系了该党工委。一位陈干事在听取记者的反映后,对此事十分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