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城东街道17岁的未成年矫正对象孙某,是无锡交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在读学生,今年年初犯下失火罪,今年6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新学期开学报名时,因其为该校首例矫正对象,学校打算不再接收其到校就读,以免给学校造成声誉影响和管理难度。
今年2月5日中午,孙某和其他两名少年到江阴市定山玩耍,连续做出抽烟、焚烧马蜂窝、点燃枯枝结拜兄弟等危险举动,当行至定山“老虎嘴”平台处,孙某自认为点火后能迅速踩灭,不顾其余两人阻止用打火机焚烧山顶茅草,造成定山森林火灾。火灾未造成人员伤亡,但山林过火面积400多亩,经济损失严重。
新学期开学报名时,因其为该校首例矫正对象,学校打算不再接收其到校就读,以免给学校造成声誉影响和管理难度。城东街道司法所得知情况后,会同江阴市司法局矫正科工作人员和承办该案件的法官一起赶赴学校,与校领导积极沟通交流,以求解决矫正对象孙某的入学就读问题。
最后,学校终于有条件答应继续让孙某继续在校完成学业,学校成立由班主任、学生处老师等为成员的帮教小组,并与城东街道司法所签订了联合帮教协议书,由城东街道司法所依法开展对孙某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由学校配合司法机关进行教育、监管、参加公益劳动等工作。至此,经过多方努力,孙某的就学问题得到圆满解决。(胡红霞 钱久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