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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奴案定性为重大刑事案件 嫌疑人并非公务员(图)

时间:2011-09-24 09:11  来源:东南网

  34岁的河南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大队职工李浩,在闹市区购置储藏室开挖地窖,并将从当地夜总会等地诱骗的6名坐台女囚禁,长期进行性侵。

  在被囚女子小晴成功逃跑向当地警方报案后,警方查明,李浩在地窖中不仅长期将被囚女子训练成“性奴”,还涉嫌杀害两名女子。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院,4名女子在被短暂安置调查后,因涉嫌刑事犯罪全部被刑拘。

  李浩一案除了昨日正式移交检察院,洛阳警方已经通过内部程序,向公安部做了报告。

  今天上午,洛阳市公安局宣传处有关人士向法晚介绍,此案被定为重大刑事案件。

  事件还原

  男子挖地窖囚6名歌女当性奴

  洛阳刑警郑胜利说,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

  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随后,警方在洛阳西工区凯旋路附近一个居民楼的地窖中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警方人士介绍说。

  李浩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

  涉事小区不知发生大案

  李浩用于作案的场所表面看是一间隐藏于居民楼中的地下室,被囚禁的女孩子身边还配备了电脑,但不能上网,供她们打游戏、看影碟。该地下室为李浩4年前从别人处购得。由于面积不足20平方米,且小区老旧,价格并没有难住经济条件一般的李浩。随后,李浩开始挖掘地窖。在长达1年多的时间里,李浩挖地窖、运土石方,行动均在深夜进行,周围邻居甚至毫无察觉。而李浩诱骗坐台女子的时间,也多发于深夜零时以后,这更为其长时间作案提供了“隐性保护”。

  涉案小区位于原凯旋东路派出所附近,地下室十分隐蔽,仅有的一扇窗户已经被封闭,从外面根本无法窥探内中详情。而涉事小区的住户们,均表示“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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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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